就業扶貧
一、轉移就業
(1)外出務工交通補貼。外出務工滿6個月以上的,憑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用工證明,每人每年可申請一次性200元(縣內)、500元(縣外省內)、1000元(省外)的務工交通補貼。
(2)貧困家庭務工收入獎勵補貼。外出務工收入獎補以貧困對象家庭常住人口的外出務工總收入為獎補指標,年收入達到10000—19999元的,一次性獎補1000元/戶;年收入達到20000—29999元的,一次性獎補2000元/戶;年收入30000元以上的,一次性獎補3000元/戶。家庭人員務工總收入提前(2020年11月30日前)達到30000元以上的,可即時申請。
(3)職業介紹補貼。免費介紹農村勞動力、貧困家庭勞動力和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到企業就業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單位與介紹對象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履行合同滿一個月后,按每介紹1名農村勞動力給予一次性補貼300元、1名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或貧困家庭勞動力給予一次性補貼500元,職業介紹補貼不得重復享受,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申報程序:(1)符合條件外出務工交通補貼、家庭務工收入獎勵補貼申請條件后,貧困對象提出申請,幫扶責任人根據幫扶手冊,指導其填寫《瓊中縣貧困人員外出務工交通補貼申請表》《瓊中縣貧困家庭務工收入獎勵補貼申請表》,并上報村委會。(2)村委會收到貧困對象申請材料后,對貧困對象申報內容進行核查,確認無異議后做意見并蓋章上報所在鄉鎮政府。(3)鄉鎮政府對各村上報的申報材料進行復核,擬獎補人員信息要在鎮(鄉)、村委會、村小組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后向縣就業服務中心申請獎補資金。
經辦機構:瓊中縣就業服務中心
業務咨詢電話:0898-86236582
二、創業帶動就業
1.鼓勵貧困家庭勞動力自主創業。重點扶持有創業愿望和能力的貧困家庭勞動力創業。對貧困人員領取首次營業執照并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10000元。2.創建就業扶貧基地(車間)帶動就業。完善2019年10家就業扶貧基地(車間)的建設和管理,積極發展“一村一品”特色產業,發展農產品加工、手工工藝、來料加工等投資少、見效快、能夠直接受益的項目,吸納周邊貧困人口就業,帶動貧困戶發展產業。全縣累計建設就業扶貧車間11個以上,吸納貧困人口就業100人以上。符合條件的給予就業扶貧基地(車間)補貼。一是就業扶貧車間建設補助。對穩定運行6個月且具備可持續(1年以上)發展能力的就業扶貧基地(車間)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5萬元元。3.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力度。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印發<海南省關于當前和今后—個時期進一步促進就業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瓊府〔2018〕56號)要求,對符合申請創業擔保貸款人員自主創業的貧困家庭人員,提供最高額度為15萬元的就業創業小額擔保貸款,貸款期限3年,由財政全額貼息。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2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5%)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對符合條件的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按比例給予貼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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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能提升幫扶
對貧困勞動力實行免費培訓。以全域化旅游,現代化服務業為契機,多渠道、多方式提供有針對性的培訓。幫助有就業能力和培訓意愿的貧困勞動力參加免費職業技能培訓,對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發放培訓生活費補貼,補貼標準為:建檔立卡貧困戶50元/天·人
取得專項職業技能資格證書,獎勵補貼200元/本;取得初級(五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補貼800元;取得中級(四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補貼1300元;取得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補貼1800元;取得技師(二級) 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補貼2100元;取得高級技師(一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補貼2600元。由就業服務中心直接發放各項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獲得同一職業(工種)不同等級證書只能申請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補貼,原則以最高等級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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